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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大鳄国洪起一审被判15年 并处罚金100万元
华尔街电讯WSwire.COM ( 日期:2006-06-23 09:18)

【wswire编者按】昔日呼风唤雨的“资本高手”国洪起,因犯合同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昨日被无锡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原广东证券公司西华路营业部负责人吴克夫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检方指控,因证券业务关系,原北京赛克赛思科技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国洪起结识了时任广东证券公司西华路营业部负责人的吴克夫。两被告人通过向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虚假的3亿元资金的转入凭证及资金对账单,骗取了该公司委托赛克赛思公司买卖国债理财的巨额资产。检方还指控,国洪起在山东九九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过程中,采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2亿元。

  法院审理认为,北京赛克赛思公司、国洪起、吴克夫的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诈骗数额达1.8亿余元,属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九九公司在国洪起的直接负责下,以其贷款1.5亿元作为新增股东的出资,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其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九九公司和国洪起的行为均已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

  资料显示,国洪起曾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被称为“资本高手”和“金融大鳄”,除上述案件外,他还涉嫌利用债券回购,伙同内部人员侵吞广东证券公司多达20亿的巨额资产;涉嫌利用虚增国债做抵押,骗取银行贷款7亿元等等。受其影响,广东证券公司已于2005年11月被中国证监会责令关闭。2004年3月,国洪起被江苏省警方抓获并刑事拘留。至此,这位涉嫌制造了涉及北京、山东、江苏、广东等地、金额高达数十亿元的系列金融诈骗大案的主谋终于浮出水面。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王骏勇 姜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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