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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调整 养老险缴费7月1日上调
华尔街电讯WSwire.COM ( 日期:2006-06-21 09:49)

【wswire编者按】下月起企业职工每月将多缴17.2元养老保险费。

    今年7月1日起,沈阳市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将由1151元调整为1366元。以此为基数,沈阳市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额、最低工资标准、养老金水平、失业保险等待遇也将随之上调。

   昨日,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人员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出社会平均

  工资调整后社保相关数字的变化。

   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多缴17.2元

   以企业职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无法确定工资收入的,以沈阳市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由其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若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企业为职工缴纳19%:

   原:1151×19%=218.69元

   调整后:1366×19%=259.54元

   差额:259.54-218.69=40.85元

   若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企业职工个人缴纳8%:

   原:1151×8%=92.08元

   调整后:1366×8%=109.28元

   差额:109.28-92.08=17.2元

   若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个体参保人员缴纳18%:

   原:1151×18%=207.18元

   调整后:1366×18%=245.88元

   差额:245.88-207.18=38.7元

   医疗、失业险:个体多缴21.5元

   由于医疗、失业保险是以上月实发工资总额为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的变化不发生直接关系,因此对企业职工不产生直接影响,但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参保者)参加医保时以社平工资为基数,将发生相应变化。

   若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个体参保人员缴纳10%:

   原:1151×10%=115.1元

   调整后:1366×10%=136.6元

   差额:136.6-115.1=2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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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商晨报
作者:肖鸣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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