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思危说,他已与一些对这方面比较感兴趣的专家、企业家在共同研讨、推进此事,并组织了一个关门论坛,研讨私募基金在中国建立问题。他透露,针对此事目前已开过一次会议,邀请了发改委和有关金融机构的人员参加,在小范围内研究。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正准备再次开会。尽管这只是学者之间的交流,他对中国进一步推进风险投资基金抱着积极的态度,因为单靠风险投资基金公司的自身资金,现在全国才200多亿,如果都能变成基金,就应该达到2万亿的规模。我们希望在这方面继续努力,当然是先从法规开始,再到法律。
成思危指出,风险投资基金最大的作用就是会使风险投资的融资功能大大增加。如果采用公司制的话,只能靠公司的资金来运行,资金规模有限;而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基金的主管与合伙人的投资只占1%或者2%,其余99%的资金都是需要主管和合伙人去募集,而这样募集的规模往往就会很大。更重要的是,风险投资基金往往实行有限合伙制,也就是管理人要负无限的责任,而一般的投资者只需要负有限的责任。这样就把公司制的优点和合伙制的优点结合起来,更使得基金管理人的责任和他的权力相对称。
成思危还透露,现在全国人大正在考虑修订合伙企业法。在修订合伙企业法过程中,全国人大也在考虑有限合伙制的问题,已经专门派考察团到国外考察,还专门请了国外有关专家参加研讨会,并作了调研。